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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huyuye 于 2016-9-14 21:22 编辑
视野思想会 54期----混合销售下的营改增处理----同一事项业务你能分的清吗?
昨晚听了《营改增手册》的作者马老师给我们讲了一节混合销售的思想分享课,为此我前几天就开始准备,仔细阅读了马老师写的这本书,从增值税的政策、工作经验分析解读,实行过程中对企业可能有的风险,尤其是一些我们生活、工作中涉及很多重点的税目,比如一般销售业务里折扣销售、以旧换新、还本销售、以物易物方式销售、包装物押金的税务处理等,马老师先从政策上一条条的例示,再分条解说,再补充案例,读过之后,就特别给这个政策有印象,并且通过对案例的解读,可能风险的分析,就觉得,我们自己公司涉及的这些都是常用的销售方式,就没想过,在政策的哪条里,只是觉得,我们都是这样做的,看了书之后,才深有体会的理解,税务政策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,企业发生着变革,经营方式也在发生着变革、政策的制定总是趋向于实用型,
马老师在昨晚的分享里主要给我们讲解了混合销售业务,依然从政策上解读,我们的税法是怎么下定义的,现实中我们又是怎么理解的呢?工作中又是如何来判别的呢?马老师是税务方面的实务专家,很实在,不回避对税法解读时,不同的理解,不同的处理,尤其举了好多例子,餐饮业销售菜、洒,建筑业有销售钢材又销售建筑安装,企业有销售产品并负责运输,酒店业有住宿业务也有销售饮料、方便食品类业务,在没听课之前,我也是强行记住这个政策认为是混合销售,哪是兼营业务,马老师特别对同一事项业务进行了详细,加入了自己分析理解的解读,怎么来区是不是混合销售呢还是兼营业务呢,首先判断是不是同一项业务,如果企业里同一项业务即涉及货物又涉及劳物,就是混合销售,但是还不行啊,比如说销售拼装家具,企业即销售货物又收取安装费,也可以不让企业安装,客户自己购回家后,自己看说明自己安装,是混合销售还是兼营业务呢,马老师又说出了第二条,消费者不购买前面的货物就没有接着后面的劳务,是不是密不可分的,还举个英国小学生交费例子,同理,真是让我们这些不深入学习税法的人,真是好好的上了一课。第三条是销售货物与劳务有没有必然联系,就说酒店住宿与茶水吧,没来酒店入住不会消费茶水,但是不全都消费茶水业务,也有悖论说法,企业总是选择趋向于对自己有利一方的税率解说,看似很有道理,区分在实务中还是有很多难度的,涉及到营改增销售方式的企业,税改前跟税改后,不是说不交营业税了,而改交增值税了,销售方式的分辨,税率的适用,都很重要,在实务中还是需与当地国税局多交流沟通,达成共识,是税务部门学习过程,也是企业完善,减小经营风险发展的过程,也是我们税法法制化发展的历程。
只有我们理解了税法实行的政策,减少企业因选择适用税率不同带来的风险,对我们学员来说,是最好的学习方式。尤其是马老师的《营改增手册》这本书对一般从业者最好的业务指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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